野牛是一种有蹄类动物,与畜养牛(cattle)有亲缘关系。美洲野牛原产于北美,俗称水牛(buffalo)。(但是,真正的水牛“buffalo”原产于亚洲或非洲。欧洲水牛(wisent)现在很稀有。)
![]() 野牛体形巨大,有蹄,毛发又长又蓬松,牛角弯曲。 |
外观和习性
野牛是哺乳动物,体形巨大,毛发长而蓬松,牛角弯曲。其嗅觉灵敏,但视力相对较差。雄性美洲野牛身高大约6英尺(1.8米),体长约9到10英尺(2.7到3米),体重约1600磅到2500磅(725到1135公斤),甚至更重。欧洲野牛比美洲野牛更高更长,但是通常要轻些,因为其毛发没有那么蓬松。
美洲野牛的肩背部长有隆肉,巨大的头部和颈部长有长长的毛发。公牛毛发生长尤其浓密。头部、腿部和尾部呈暗棕色,上部其他部分呈浅棕色。
野牛群居,母牛和公牛终年生活在一起。单身公牛通常带领成群母牛和幼牛。牛群如果受到惊吓,就会向前靠拢,然后逃窜。从前春天到来时,数千家庭成群迁移寻找新的草原。直到19世纪70年代,几百万头牛组成的巨大的野牛群迁移到北美平原。临近冬天,这些野牛南移或隐居到有屏障的河谷或山中。
野牛的食物以青草和其他植物的嫩芽为主。母牛每年5月或6月生产,每次一胎。
野牛在美洲
早在10000年前,史前印第安人带着长矛四处徒步狩猎,造成现在很多种类都灭绝了。克罗拉多一处考古发现大约公元前6500年,一伙印第安人将近200头受到惊吓而逃窜掉下干河谷的野牛全部杀掉。欧洲人到来之后,很多印第安部落迁出北美平原,并且逐渐依靠野牛向他们提供实际需要的一切。它们的肉、脂肪和骨髓都成了食物;但在狩猎期,野牛肉不能吃,而是要晒干留到冬天。蓬松的绒毛用来做长袍,牛皮晒黑后做衣服或帐篷。牛角则可做成容器。
19世纪70年代,一些像William Cody(绰号“水牛比尔”)的专业狩猎者大量捕杀动物,为修铁路的工人提供食物。这些动物有时也因为运动娱乐而遭到捕杀。为了满足市场对牛皮的需求,野牛受到更加凶残的捕杀。捕杀后,牛皮运往东部市场。到1885年,大约只剩下1000头野牛。本世纪初,在北美生活的野牛只有几百头,其中还包括在黄石国家公园(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 )中保护下来的一群以及动物园中的几只。
20世纪末,美国印第安人成功地再次将野牛和天然草原牧草引进到大平原。现在印第安部落和其他一些部落在大平原上的牧场中共放牧300000多头野牛。加拿大牛群主要生活在北阿尔伯塔(Alberta)的野牛国家公园(Wood Buffalo National Park)。
一些野牛养殖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;一些是为了吸引游客,还有一些是用于狩猎娱乐。 很多印第安大学开设野牛管理课程。
美洲野牛的拉丁文是Bison bison;而欧洲野牛的拉丁文是B. bonasus。他们都属于牛科(Bovida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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