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波的观点是由克里斯蒂安·惠更斯于17世纪末提出的,他认为光的行动与波(而非粒子流)相似。1807年托马斯·杨证实,当光穿过非常狭窄的通道时,会向外扩散并干扰穿过另一条通道的光,从而支持了惠更斯的理论。杨让光射过一条非常狭窄的裂缝,然后看见了一道与裂缝相符的明亮光条。但除此之外,杨还在光条周围发现了其他光,只是不及光条明亮。然而如果光真的是粒子流,就不应该看到其他光。实验表明,光像波一样向外扩散。事实上,光束每时每刻都在向外辐射。
1905年,阿尔伯特·爱因斯坦进一步发展了光学理论。他提出了光电效应,认为紫外光碰到物体表面时,会导致电子从表面散发。爱因斯坦对此的解释是——光由一束束的能量包组成,而能量包就称为光子。
现代物理学家认为,光既有粒子性又有波动性,但他们同时也承认,这两种看法都只是对某种更复杂现象的简单解释。在本文中,我们将把光作为波来讨论,因为就大多数人眼看到的现象而言,它都能提供最佳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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